交通部公布「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百貨公司、大賣場、航空站、鐵路車站、遊樂園等公共停車場,若車位超過25個以上,必須按照2%的比例,設置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新北市宣布自107年7月27日起,發放交通部所印發的「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
孕婦及兒童停車證到哪裡領?
基隆領取地點:衛生所、區公所、親子館、市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科服務台
台北市領取地點:台北市
新北市領取地點:新北市
桃園領取地點:區公所或衛生所
宜蘭領取地點:區公所或衛生所衛生所及醫療院所
新竹領取地點:衛生所、鄉鎮市公所社會課、1樓大廳停車收費處或交通旅遊處交通管理科
台中市領取地點:三處停車繳費櫃檯
交通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1樓
新市政大樓-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二段89號,B棟文心樓聯合服務中心一樓7號窗口
陽明市政大樓-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B1
彰化領取地點:工務處、衛生局、衛生所、醫療院所
雲林領取地點:縣府服務中心、工務處、衛生所、戶政事務所
嘉義市領取地點:區公所
嘉義縣領取地點:衛生局
台南市領取地點:台南市停車管理處(永華市政中心一樓、南門路辦公室)、各區衛生所
高雄市領取地點:各區區公所、交通局一樓服務台、政府公有停車場的管理室
屏東縣領取地點:孕婦專用識別證可於定期產檢的產檢醫療院所領取,兒童專用識別證可於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領取
領取孕婦及兒童停車證,要怎麼申請?
可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自行選擇鄰近地點前往領取或於停車時順道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於手冊上加蓋領訖章
另107年8月1日起停車位識別證會隨新發之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隨冊夾發無須申請。
占用孕婦及兒童停車位,何時開罰?
依法規定108年7月1日起即針對未符合資格車輛占用者,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
如何辨識孕婦及兒童停車位?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圖例(圖片來源:交通部)
停車證的外觀?
這是剛剛領取的停車證
以下取自台北市政府網站
詳情請至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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